公安新城分局西一路派出所户籍所长姜涛介绍:“西安市公安局从2013年12月1日起,在全市取消暂住证,全面推行居住证。
暂住证制度将取消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本次改革提出,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据悉,在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方面,这次改革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健全完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制度和改革边防出入境、交通、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服务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和便民利民的政策性措施、制度性安排。
不能“光取消”,还要“新推出”。根据《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居住证持有人可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劳动就业等多项权利。这意味着,取消暂住证不只是取消,而是转型升级:居住证既涵盖了暂住证的管理职能,又丰富了外来人口的公共服务需求,拓展了公共服务品的提供平台。“新推出”的背景有两个:一是伴随着社会发展,人口流动加剧,几乎每一个城市都拥有相当数量的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用自己的辛勤汗水服务城市,理应享受同等的市民待遇;二是我国城市化、城镇化速度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不少公共服务品的提供更广泛,这极大缓解了城市放开户籍管理而带来的资源压力。简言之,就是条件成熟了。
如何办理居住证
办理条件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一)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
(二)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在本省的住所证明;
(四)婚姻状况公证书;
(五)本省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已经在本省创业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投资或者经营业绩的相关证明。
已经入境的境外申领人,还应当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
已经持有《外国专家证》或者《港、澳、台专家证》的人员,免交上述(一)至(四)项材料,凭《外国专家证》或者《港、澳、台专家证》和第(五)项材料申领《居住证》。
办理程序
申报人向办理人员递交相关材料,办理人员当场审核《申请表》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齐全的,当场登记受理《申请表》、婚姻状况公证书、健康证明原件和相关材料复印件,退回相关材料原件,并发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材料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凭据;对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全部退回申请人,并发给不予受理凭据,写明理由,并在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在《申请表》里签注是否符合申领条件的认定意见,发还给申请人《申请表》2份,收回《受理凭据》。留下1份《申请表》和相关申领材料存档备查。申领人凭签注的《申请表》,到地级以上市公安部门办理领取《居住证》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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