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
1、本市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3500元),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2)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或收入来源。
2、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6年,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3500元);
(2)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且未承租公房。
武汉公租房申请流程
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和个人,6月3日起,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或经其委托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新就业职工由用工单位统一向上述单位提出申请。经街道、房管及民政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可获《武汉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明》,有效期2年,期满3个月前可申请续期。一旦有项目开始配租,持证者即可登记申请承租。
年度人均月收入3000元以下,单身职工上年度平均月收入3500元以下(均较原标准提高1000元)。
武汉首批公租房洪山区试点上市月租金500元
距房管部门获悉,武汉首批公租房将在洪山区试点上市,12月底前,洪山区两个公租房项目可以交钥匙入住。
据了解,洪山区公租房位于南湖片的马湖村丰华苑,以及南湖村南湖新城(小区网论坛)家园两个小区内,分别有400余套和500余套,目前两个项目正在抓紧进行装修,确保12月底前具备交房入住条件。
除房源准备外,武汉市编制的公租房登记、摇号、公示、排序等规则,及相关的电脑应用程序也将完成。届时,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市民即可申请公租房。
据介绍,今年武汉首次大规模启动公租房房源筹集和建设,目前已在洪山区南湖村和马湖村、汉阳黄金口惠民苑小区、江岸后湖、谌家矶等地区筹集了房源。江汉区则由政府出资,在盘龙城等地购买小户型商品房作为公租房出租。但是,今年能够上市的只有洪山区两个公租房项目,预计第二批上市的公租房项目要等到明年。
记者了解到,洪山区南湖村和马湖村两个公租房小区,装修方面除基本水电外,地面还满铺瓷砖,墙面乳胶漆刷白,厨房吊顶、整体橱柜、烟机灶具、水槽等都已装好;厕所里包括面盆、热水器、蹲便器、毛巾架等。装修标准约为400元每平方米,承租人只需配少量家具、电器即可入住。预计承租人实际支出的月租约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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