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根据新法规定,持有居住证流动人口在广东将享有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等七类公共服务,办理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还可以享有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等四类公共服务。
广州暂住证办理地点
从2010年1月1日开始,需办证或到期换证的流动人员和用工单位,按正常办证程序,到暂住地所在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居住登记,领取居住证凭证,之后再领取证件(具体时间待通知)。流动人员凭办证回执及有效期内的IC卡暂住证,可享受居住证和IC卡暂住证规定的所有权益及公共服务。
广州暂住证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流动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请,可以发给居住证: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办理材料
1、办证群众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2、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申请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4、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员带齐上述资料,到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证窗口,填写信息登记表,提交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信息登记表,并采集流动人员相片及相关信息,开具居住证领取凭证;
3、制证完成后,窗口工作人员再将居住证分发给申办人。
办理时限及费用
法定期限:各区的时限不同,以实际情况为准。
承诺期限:各区的时限不同,以实际情况为准。
收费标准:20元/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即送装修大礼包
7*24小时服务热线
7*24小时热线
微信扫一扫 装修没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