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14时许,长春市绿园区基隆街附近的万家花园1期李先生家里,所使用的三星冰箱突然起火,所幸发现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家里电器、物品损失严重。3月19日,第三方保险公估方到现场进行了评估,消费者要求三星公司赔偿12万元。
经10余天的商议,就三星冰箱突然着火一事,三星公司与长春市民李先生已达成协议,并签订了赔偿协议书,三星公司承诺赔偿11.5万元,包括退回的其他两件三星品牌电器洗衣机和电视机的费用。预计最快4月7日,消费者将收到赔偿款。
维权:
掌握一手证据拥有主动权
3月17日14时许,李先生、岳母和8个月的女儿在家,李先生突然发现厨房墙边的冰箱底部冒火星,随即着火,所幸发现及时,邻居们帮忙灭火,消防官兵及时赶到,可是屋内大部分物品遭到不同程度损坏。
事发后第一时间,李先生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和录像,并前往客车厂消防中队开具了火灾证明,掌握了一手证据,便于接下来的维权。同时,李先生给三星售后拨打了投诉电话,并将情况反映到了本报。
3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李先生家中,详细了解情况后,向客车厂消防中队证实了冰箱着火情况,消防方面初步断定冰箱是自燃引起的着火,且冰箱底部压缩机出现问题的可能性较大,同样,冰箱着火原因得到了吉林大学物理学院老师的推测和肯定,记者也将情况反映到了“12315”投诉部门。同时,三星公司售后人员来到现场,将情况作了记录和拍照,并表示会尽快反映到公司总部进行处理。
3月19日上午,三星第三方保险公估方工作人员从沈阳赶来和长春售后工作人员来到李先生家中,保险公估工作人员对现场包括楼下邻居家进行勘察和测量损坏面积,并表示会根据长春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大约一周出评估结果。李先生要求三星公司赔偿12万元。
3月27日,记者分别致电消费者和三星公司,三星公司表示已评估出8万元金额,但是没有和消费者达成一致,正在协商中。
4月1日,记者获悉,双方已达成一致,三星承诺赔偿11.5万元,但消费者对签订协议有关内容存在疑义,当天并没有完成协议签订,将于次日签订。
结果:
双方各退一步
三星公司言行一致,昨日10时40分左右,记者来到双方签订协议地点,三星公司长春售后工作人员杜女士和东北大区售后负责人刘先生见记者在场,两名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且已和消费者达成协议,不会透露相关协议信息,示意记者离开。
大约过了20分,三星方工作人员示意记者入场,在现场,记者看到消费者李先生妻子包女士正在协议书上签字。在双方谈话中,记者得知,双方签订完协议后会将协议书传到三星北京总部,然后财务将赔偿款打到长春售后处,需消费者自行取款,签写收款单。预计最快于4月7日消费者收到赔偿款。
14时12分,记者联系了三星北京总部,总部给予的答复是,确实已经和消费者达成双方都满意的协商结果,且已经签订协议,三星公司赔偿消费者11.5万元,对于这个结果,消费者表示满意。
历经10余天,消费者有效维权和三星公司积极配合,3月17日三星冰箱着火一事终于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么在消费者第一时间遇到此类事件时,如何做呢?首要的任务是保留第一现场并取证,做照片和摄像记录,向商家投诉协商时做好录音,如果消防出警,应第一时间到相应部门开具火灾证明。在此,本报提醒各位读者,春季天气干燥,在使用家庭大型电器时,尤其是类似于冰箱这种需要24小时插电的电器,需要多注意检查,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处理,避免危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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