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广东省广州市工商局官网发布消息称,该局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测中检出12款木地板商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7.14%。
2014年,广州市工商局委托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在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木地板商品进行了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共抽取了30家生产企业生产的70款样品。依据木地板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商品包装明示采用的企业标准或者企业做出的质量承诺,对实木地板的含水率、漆膜表面耐磨等项目;对实木复合地板的表面耐磨、表面耐污染、甲醛释放量等项目;对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的静曲强度、甲醛释放量等多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经检验,共有12款木地板商品不合格。其中5款为实木地板,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漆膜附着力不合格、木材名称与实际不符。如标称商标为泰华牌的一款实木地板(甘巴豆),漆膜附着力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贝林”的一款实木地板(巴西柚木),树种项目不合格。
另有7款不合格商品为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静曲强度不合格、表面耐磨不合格、密度不合格。本次抽检发现,标称商标为“雅典居”的一款浸渍纸层压木地板,静曲强度、表面耐磨、密度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木匠大师”的一款浸渍纸层压木地板,表面耐磨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Maple′s”的一款浸渍纸层压木地板,静曲强度项目不合格。
广州市工商局表示,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规格(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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