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不同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下面以常州为例: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条件。
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申请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常州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
国家出台新政策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近期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此项政策是惠及广大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一项惠民政策。
记者采访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文件精神,现正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于近期将此议题提交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后实施。该实施细则主要包含如下内容:(一)申请职工户籍所在地为梅州,在本省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梅州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需出具就业所在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贷款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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